湖南省算力券补贴政策实施细则(湘工信信息软件〔2026〕168号)
要点
- 补贴对象: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,年购买算力费用5万元(含)以上,与算力供给方无直接投资与被投资、隶属、共建、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。
- 按不超过算力需求方购买算力实际结算金额的30%补贴,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(每年集中评审发放一次)。
- 补贴内容含算力资源、算力服务、模型服务及国产化算力适配服务,不含独立的网络带宽、安全防护及数据库。
- 适用时间范围:在2025年10月27日至2028年10月26日期间通过完成信息登记的算力供给方购买算力资源及算力服务、模型服务的企业。
申报前要注意
- 同一地区的多项政策通常不可重复申领同一笔费用,先问清主管单位口径。
- 「券」类补贴多为先使用后报销或额度内抵扣,不是直接打款,注意留存合同与发票。
- 标注「试行」「征求意见」的条目条款可能调整,以正式印发稿为准。
本页为要点整理,不构成申报依据。政策条款、有效期与申报口径以官方原文和主管单位解释为准。
政策原文 · 申报以官方为准
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