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数字经济跨越式发展若干政策
这条是普惠政策,不是为一人公司专设:原文面向的是算力、创业或数字经济等通用对象, 一人公司同样符合条件可以申领。申领前最好先问主管单位一句「单人 / 微型主体能不能报」。
要点
- 每年安排1亿元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,从数字基建、数据要素、应用场景、企业培育四方面推出17项举措
- 核心产业企业年营收达1亿、5亿、10亿元的,按晋级补差原则获最高20万至200万元奖励
- 青年人才连续工作满1年可获最高5万元生活补贴;数字领域贷款给予2%贴息、累计最高200万元
申报前要注意
- 同一地区的多项政策通常不可重复申领同一笔费用,先问清主管单位口径。
- 「券」类补贴多为先使用后报销或额度内抵扣,不是直接打款,注意留存合同与发票。
- 标注「试行」「征求意见」的条目条款可能调整,以正式印发稿为准。
本页为要点整理,不构成申报依据。政策条款、有效期与申报口径以官方原文和主管单位解释为准。
政策原文 · 申报以官方为准
昆明信息港(昆明日报)